【聯合報╱記者曹以會/台北報導】

透過高普初考出任公務員的限制轉調年限,將有重大變革。

依據昨天考試院會討論的「公務人員考試法」修正草案,限制轉調年限,由一年增為三年,直轄市地方特考全併入高普初考。

這次修正增加了女性保護條款,包括懷孕或生產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,可以保留筆試成績,下次直接考體能測驗即可。家中如果有三歲以下子女,可以保留正額錄取資格,最長可以延到三年後再受公務員訓練。

直轄市地方特考將取消,未來直轄市(六都)用人,全併入高普初考。非直轄市的縣市地方特考,仍維持現行制度。六都地方特考併入高普初考,用人名額及報考人數,勢必都會大幅增加,高普考是否要一年舉辦兩次?考選部表示「不排除」。

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表示,高普初考現行一年限制轉調的規定,造成及格人任用未滿三年,即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高比率轉調,嚴重影響機關的人事安定,才將年限延長為三年。

至於透過地方特考的限制轉調年限,則維持現行的六年,沒有更動。

另外,考試法也修正縮短進修碩博士及格人的保留年限,由原來的碩士保留三年及博士保留五年的規定,縮短為一律保留兩年。林光基表示,考選部鼓勵進修,但是也不能讓用人機關等太久。

對於冒名頂替、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及以其他方式作弊者,新法修正後,將比照專技考試法規定,五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各種考試。

考試院會昨將草案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,考選部官員表示,新法經立法院修正三讀公布後,還要經過一段緩衝期,目前無法預測何時上路。


限制轉調年限變更,站在考生的角度來看,有好有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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