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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選部

【聯合報╱記者董俞佳/台北報導】

部分國家考試有年齡限制,超齡就不能報考,考試委員認為該項規定是年齡歧視,並不合理,呼籲考選部通盤檢討,考選部回應表示:「會再研究。」

有年齡限制的考試分別是調查人員特考、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、一般警察人員特考、外交人員特考、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、民航人員特考、司法人員特考、司法官特考、海巡人員特考,共計9項考試。

事實上,各項考試的年齡限制不一,從30到55歲都有,調查人員限制最嚴格,超過30歲即不得報考,司法官特考、海巡人員特考規定屬最寬鬆,為55歲不得報考。

考試委員趙麗雲與多位考試委員都認為,用人機關未說明為何要限制年齡,而且為什麼年齡不一,有的是30歲、有的45歲、55歲等,無法說服應考人。

趙麗雲並以教授洪蘭的文章「台灣應善用老人才」為例指出,現代中年人在詞彙、口語記憶、空間定位和推理能力上都比25歲時要來得好,只有在反應時間上,遜於年輕時。

該文並指出,當一個人累積一生的能量,終於到了可以發揮的時候,卻因不合時宜的舊法規必須離去,這是國家的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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